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主要適用於夫妻採用法定財產制的情況。 在婚姻關係消滅時,原則上先計算夫妻雙方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債務後, 再比較雙方的剩餘財產差額。
“`原則上,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請求雙方剩餘財產差額的一半。
“`本計算器僅提供初步估算。實際案件仍須確認夫妻所採用的財產制、 各項財產的取得時間、資金來源、債務性質、財產價值基準日, 以及是否有婚前財產、繼承或受贈財產等因素。
一、基本計算原則
也就是說,並不是直接把某一間房子、某一台車或某一筆存款分一半, 而是先將雙方的婚後財產及債務整體清算後,計算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
二、不動產
不動產原則上應以計算基準日的實際價值,扣除與該不動產相關的未償還貸款後, 計算其淨值。
| 項目 | 甲方 | 乙方 |
|---|---|---|
| 房屋目前價值 | ||
| 未償還房屋貸款 |
注意:若房屋係婚前取得、繼承或受贈取得,是否列入計算及其增值部分, 仍須依具體法律關係及財產來源判斷。
三、車輛及其他有價值動產
車輛、機車、工程機械、船舶、貴重物品、收藏品及其他具有市場價值的動產, 原則上應以計算基準日的合理市值計算。
若該動產有貸款或分期付款,通常應進一步扣除尚未清償的相關債務, 以計算實際淨值。
| 項目 | 甲方 | 乙方 |
|---|---|---|
| 車輛及其他動產市值 | ||
| 車貸、分期及相關債務 |
四、股票、ETF、基金及其他金融商品
股票、ETF、共同基金、債券及其他具有財產價值的金融商品, 原則上應以計算基準日的市場價值或可合理計算的價值列入。
若有融資、借款或其他與投資直接相關的債務,應一併考慮未清償金額。
| 項目 | 甲方 | 乙方 |
|---|---|---|
| 股票、ETF、基金、債券等市值 | ||
| 融資、投資借款等 |
五、銀行存款、現金及電子支付帳戶餘額
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定期存款、現金、電子支付帳戶餘額及其他可支配的金錢, 原則上均應納入財產清算範圍。
| 項目 | 甲方 | 乙方 |
|---|---|---|
| 銀行存款、現金及電子支付餘額 |
六、保險及保單相關財產價值
部分具有保單價值準備金、解約金或其他可計算財產價值的保險契約, 可能涉及財產價值的計算。
但保險給付的性質、保單權利人、受益人及保險事故是否已發生, 都可能影響是否及如何列入計算,不能僅以保險金額直接列入。
| 項目 | 甲方 | 乙方 |
|---|---|---|
| 保單解約金、保單價值等 |
七、公司股權、出資及事業價值
若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出資額、合夥出資或其他具有財產價值的事業權益, 原則上應依其實際財產價值評估。
公司登記上的出資額,不一定等於實際市場價值。 若公司具有不動產、設備、存貨、應收帳款或其他資產, 可能需要進一步計算其實際價值。
| 項目 | 甲方 | 乙方 |
|---|---|---|
| 公司股份、出資及事業權益價值 |
八、應收帳款、私人借款及其他債權
如果夫妻一方對他人具有可請求金錢給付的權利, 例如私人借款、應收貨款、借據債權或其他具有財產價值的債權, 也可能屬於婚後財產的一部分。
但實際計算時,應考量債務人的清償能力及該債權實際可實現的價值。
| 項目 | 甲方 | 乙方 |
|---|---|---|
| 應收帳款、借款債權及其他債權 |
九、虛擬貨幣及其他數位資產
若具有可交易及可換算金錢價值的虛擬貨幣或其他數位資產, 在財產清算時可能需要列入其實際價值。
| 項目 | 甲方 | 乙方 |
|---|---|---|
| 虛擬貨幣及其他數位資產價值 |
十、退休金、退休給付及其他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
某些退休金、退休給付或其他具有財產價值的請求權, 可能涉及婚後財產的計算。
是否列入、列入的金額及計算方式,須依給付性質、取得條件、 婚姻存續期間及相關法律規定判斷。
| 項目 | 甲方 | 乙方 |
|---|---|---|
| 退休金及其他可能具有財產價值之權利 |
十一、其他債務
除了與特定財產直接相關的貸款外,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的其他債務,也可能影響剩餘財產的計算。
例如:
- 信用貸款
- 信用卡欠款
- 私人借款
- 稅捐欠款
- 依法應負擔的其他債務
- 其他具有金錢給付義務的債務
| 項目 | 甲方 | 乙方 |
|---|---|---|
| 其他婚姻存續期間所負債務 |
十二、計算結果
請輸入雙方的財產及債務金額。若沒有該項財產或債務,請輸入 0。
十三、哪些財產通常需要特別注意?
- 婚前財產: 原則上不直接作為婚後財產計算,但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混合時,應注意資金來源及增值情況。 “`
- 繼承取得的財產: 原則上不列入剩餘財產分配範圍。
- 受贈取得的財產: 原則上不列入,但仍須確認是否確實屬於無償取得。
- 慰撫金: 原則上不列入剩餘財產計算。
- 婚後購買的不動產: 通常應考慮計算基準日的價值及未償還貸款。
- 婚後購買的車輛及其他動產: 通常應以實際價值扣除尚未清償的相關貸款或債務。
- 股票、基金及ETF: 通常應考慮計算基準日的市場價值。
- 公司股份及事業: 不一定以登記出資額計算,可能需要評估實際價值。
- 夫妻一方於離婚前移轉或處分財產: 若涉及為減少他方剩餘財產分配而處分財產,可能產生追加計算等法律問題。 “`
十四、計算時應準備的資料
- 不動產謄本及房屋、土地相關資料
- 房屋貸款剩餘本金證明
- 銀行帳戶及定期存款資料
- 股票、ETF、基金及其他投資帳戶資料
- 車輛及其他高價動產的市場價值資料
- 車貸、信貸及其他債務資料
- 保險契約及保單價值資料
- 公司股份、出資或事業財產資料
- 借據、應收帳款及其他債權資料
- 婚前財產、繼承或受贈財產的證明文件
- 重要財產移轉及資金流向紀錄
十五、計算結果僅代表「原則上」的金額
實際剩餘財產分配案件,仍可能受到夫妻對婚姻生活的貢獻、 家事勞動、子女照顧、家庭經濟分工、分居期間、 財產取得時間及其他具體情況影響。
因此,計算器所得出的金額,是依照一般「雙方剩餘財產差額平均分配」 的基本公式所計算的初步結果,不代表法院最終一定會判決相同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