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民國115年)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計算器|離婚後小孩扶養費怎麼算?

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計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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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父母對未成年子女原則上仍負有扶養義務。 本計算器以當年度各地區最低生活費的1.2倍作為基本生活費參考基準, 再依父母雙方收入比例,初步試算雙方可能負擔的子女扶養費。

使用者也可以另外輸入教育費、托育費、醫療費及其他特殊支出, 進一步估算子女每月可能產生的實際扶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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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說明: “`

本計算器所計算的結果,屬於依公開生活費基準及雙方收入比例所作的「初步試算」, 不代表法院必然判決相同金額。

法院實際決定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時,仍可能綜合考量子女實際生活需要、 父母雙方的收入、財產、工作能力、照顧情形及其他具體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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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女扶養費的基本計算方式

基本生活費參考基準 = 當年度所在地區最低生活費 × 1.2
子女基本扶養費 = 每名子女基本生活費 × 未成年子女數量
父母應負擔比例 = 個人收入 ÷ 父母雙方收入總額
原則試算扶養費 = 子女總扶養費 × 個人收入比例

舉例而言,若父親每月收入15萬元,母親每月收入7萬元, 父母收入總額為22萬元:

  • 父親收入比例:約68.18%
  • 母親收入比例:約31.82%

如果兩名子女每月基本扶養費合計為40,000元, 依收入比例初步試算:

  • 父親:約27,272元
  • 母親:約12,728元

但實際上,若其中一方長期與子女同住並負擔大量日常照顧, 法院在判斷雙方扶養義務的實際分擔方式時,仍可能考量直接照顧、 日常支出及其他具體情況。

二、2026年(民國115年)各地區基本生活費參考基準

2026年(民國115年)各地區最低生活費及以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的生活所必需數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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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每月最低生活費 最低生活費 × 1.2
臺北市 20,744元 24,893元
新北市 17,750元 21,300元
桃園市 17,186元 20,623元
臺中市 16,431元 19,717元
臺南市 15,515元 18,618元
高雄市 16,970元 20,364元
臺灣省 15,515元 18,618元
金門縣、連江縣 15,173元 18,2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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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數額為2026年(民國115年)資料。未來年度最低生活費調整時, 試算結果也應依最新年度資料更新。

三、開始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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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額外子女支出

除基本生活費外,未成年子女可能還有教育、托育、醫療及其他特殊支出。 請輸入「每月平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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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項目 每月平均金額
教育費、學費及註冊費
安親班、課後照顧及托育費
補習、才藝及課外活動費
醫療費及長期治療費
交通費
其他必要或特殊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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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支出不是每月固定發生,建議將一年預估總額除以12, 轉換為每月平均金額後輸入。

五、如何理解計算結果?

本計算器是以「子女需要多少生活費」及「父母雙方經濟能力比例」作為基本試算架構。

例如父親收入較高,母親收入較低,則依收入比例試算時, 父親通常會負擔較高比例的金錢扶養費。

但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扶養義務,並不一定只能以每月支付現金的方式履行。 實際上,與子女同住的一方可能直接負擔食物、住宿、水電、交通、 日常照顧及其他生活支出。

因此,法院實際判斷扶養費時,仍可能依雙方實際照顧情形及其他具體因素調整。

六、哪些支出可能另外計算?

除了日常生活費之外,子女可能有其他較高額或特殊的支出。

  • 學費及註冊費
  • 安親班及課後照顧費
  • 托嬰及托育費
  • 補習費
  • 才藝及體育活動費
  • 重大醫療費用
  • 牙齒矯正費用
  • 長期治療費用
  • 身心障礙或特殊教育相關費用
  • 必要的交通費用
  • 其他具有必要性的特殊支出

這些費用是否全部列入扶養費,以及父母雙方應如何分擔, 仍應視實際必要性、父母經濟能力及個案情況判斷。

七、父母收入應該如何計算?

不宜只看單一月份的薪資。 如果收入具有獎金、加班費、津貼、佣金或其他變動, 建議以最近一段期間的平均收入作為試算基礎。

可能需要考量的收入來源包括:

  • 固定薪資
  • 加班費
  • 年終獎金
  • 績效獎金
  • 佣金
  • 租金收入
  • 股利及投資收益
  • 執行業務所得
  • 其他穩定或可預期的收入

如果一方刻意降低收入、隱匿收入或將實際收入轉移至其他人名下, 實際訴訟中可能涉及證據調查及收入認定問題。

八、扶養費試算的限制

本計算器不能取代法院裁判或律師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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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結果僅依使用者輸入的資料及預設公式進行估算。 實際扶養費金額可能因子女實際需求、父母收入及財產、 實際照顧情形、教育醫療支出及其他個案因素而有所不同。

尤其是高收入家庭、子女有特殊醫療或教育需求、 父母收入差距極大,或一方具有大量資產但薪資收入較低的情況, 不宜僅以本計算器的收入比例作為最終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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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常見問題

Q1:扶養費是不是一定等於最低生活費的1.2倍?

不一定。 最低生活費1.2倍可以作為基本生活費的參考基準, 但實際扶養費仍應依未成年子女的實際需要及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等因素判斷。

Q2:收入比較高的一方一定要負擔全部扶養費嗎?

不一定。 父母雙方原則上都負有扶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實際分擔比例通常需要考量雙方收入、財產、照顧情形及子女實際需要。

Q3:主要照顧子女的一方是不是不用支付扶養費?

不一定。 直接照顧子女本身也可能是一種扶養義務的履行方式, 但仍須依個案情況判斷。

Q4:扶養費包含教育費和醫療費嗎?

一般日常教育及醫療支出可能包含在整體生活支出中, 但高額、特殊或非經常性支出,可能需要另外討論如何分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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