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是什麼?有什麼特性?
生前花得到的叫財產,死後留給子孫的叫遺產。被繼承人死亡後遺有財產(包含動產、不動產、股票、現金、有價證券等),納稅義務人應在被繼承人死亡日起六個月內申報。
逾期申報,除了補繳稅還要處罰納稅額兩倍以下的罰款。
但核定納稅額為新台幣3萬5仟元以下可以不罰。
納稅義務人是誰?
1.有遺囑,且有遺囑執行人:遺囑執行人。
2.有遺囑,沒有遺囑執行人:繼承人和受遺贈人 。
3.沒遺囑:繼承人 。
4.沒遺囑執行人也沒繼承人:依法選定遺產管理人 。
遺產稅免稅額
1.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8條:「被繼承人如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自遺產總額中減除免稅額1,200萬元…」。
2.民國95年1月1日前,遺產稅免稅額為779萬元。民國98年1月23日後,遺產稅免稅額為1,200萬元。
遺產稅扣除額
1.配偶:493萬元。
2.直系血親背親屬:50萬元。未滿20歲者,每年加扣50萬元。
3.父母:每人123萬元。
上述中若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獲精神衛生法第5條第2項規定之病人,每人得加扣618萬元。
4.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繳納之稅捐、罰緩、罰金。
5.被繼承人死亡前,未清償的債務。
6.喪葬費用:123萬元。
7.執行遺囑及管理遺產之直接必要費用。
8.配偶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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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立遺囑,可避免子孫爭產。
遺產稅試算網址: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