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公證遺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呢?
- 立遺囑人的身分證、印章
- 兩位見證人的身分證、印章
- 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身分文件 (身分證或戶籍謄本等皆可)
- 個人財產歸戶清單
- 銀行存簿(或存單)
- 股票集保本
見證人有什麼身分限制?
- 民法第1198條規定,下列之人,不得為遺囑見證人:
- 未成年人。
-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
- 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 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
- 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
- 另外有下述情形也不適合擔任見證人:
- 不識字者。
- 年邁者。
- 有重聽或重大疾病身體虛弱者。
- 男女朋友、同居人。
- 容易緊張,自認無法在法庭上態度從容者。
保險(如儲蓄險)需要寫在遺囑裡嗎?
保險的部分不建議寫在遺囑裡,若要交代保險金的後續事宜,請直接連絡保險公司的人員,變更保險受益人即可。
辦理公證遺囑時,費用該怎麼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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